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有效提供农村户籍的缴存职工农房建设的资金支持,湖州市探索实践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为抵押物进行公积金贷款。近日,全国首笔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公积金贷款在湖州市德清县钟管镇干村成功受理。

      立足基础强优势

      2003年,湖州市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将农民工纳入公积金缴存群体,推行首次建制低门槛、辞工离城随时取、租房房租能提取、买房贷款有优惠、困难家庭有贴息等做法,打造了农村缴存居民使用的“湖州模式”。截至目前,已为22万余名农民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占累计缴存总数的20%,累计缴存金额60多亿元。

      立足需求优服务

      针对当前城乡居民住房公积金受益不平衡不充分、农村缴存居民“不实用”等现实问题,将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纳入公积金贷款抵押物范围,有效释放政策红利。该项目贷款金额为10万元-30万元,可用于在被抵押宅基地上改、建住房,贷款年限最高10年,户主及同一户籍家庭成员符合“农居金服”贷款条件的均可申请。

      立足创新抓突破

      自2020年9月列入全国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以来,德清县充分利用试点优势,先后出台《德清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德清县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指导意见》,有力“活化”农民资产,实现贷款人、贷款抵押物等创新突破,丰富宅基地使用权的抵押形式。目前在德清县新市镇、钟管镇、禹越镇3个试点镇试行,受到广泛好评,初步有7户意向申请家庭,可申请金额1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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