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质量风险有了管理服务规程,建设单位投保质量安全保险后,将由保险公司对工程质量损失理赔兜底。2月25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提出,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市监理行业协会主编的《广州市简易低风险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保险及服务规程》《广州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质量风险管理服务规程》正式发布并实施。

      记者了解到,广州的工程质量安全保险包括简易低风险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保险、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是广州于2020年7月出台的工程质量风险管理制度,是广州作为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着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出的制度性创新,也是广州作为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城市积极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在建设领域做出的制度性探索。

      广州市建设监理行业协会会长肖学红对此表示,规程的发布填补了广州工程保险制度的空白,为广州简易低风险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保险及服务、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质量风险管理服务活动提供了有力指导。

      以住宅项目为例,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保障范围涵盖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变形、破损、断裂等质量问题。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保险责任期为10年;对地下、屋面、厕浴间防水渗漏等保温和防水工程,保险责任期为5年;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建筑电气工程等,保险责任期为2年。

      据悉,广州市第一张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保单已于2021年4月在琶洲东AH041405地块落地。保险公司作为承保方,房屋交付业主后出现渗水漏水、墙面脱落等质量问题,业主都可以联系保险公司开展维修,保险公司借鉴车险理赔模式,按“小额案件无感快赔,中大额案件快速抢修”的原则,第一时间解决房屋质量问题,大大减少小业主索赔无门、建设各方扯皮推诿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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