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公司退出政府融资平台、转型为市场化运作的国有企业,从地方政府角度出发,最大的帮助是化解地方隐形债务。

今年2月以来,城投公司退出地方融资平台、进行市场化转型仍在加速进行。

2月初,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苏州市相城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市场化转型的公告》,提出区域内11家公司转型为市场化运行主体,自公告之日起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不再是相城区融资平台公司。这意味着“退平台”的城投公司又增加了11家。据机构数据统计,截至2月10日,今年已有56家城投公司退出地方融资平台。

植信投资研究院资深研究员马泓认为,自2010年监管部门首次提及城投公司债务问题以来,去化城投存量债务(主要是涉及地方政府融资职能的债务)便成为城投公司发展的一大趋势。

“最大的帮助是有利于化解地方隐性债务。以往地方隐性债务有很大一部分集中在政府融资平台,2014年国发43号文出台后,明确要求剥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职能,并强调要‘遏制增量、化解存量’。”马泓表示,过去十多年城投公司不断退出是符合监管要求的。2021年银保监会15号文进一步收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渠道;在严监管政策的驱动下,未来无论是对于城投公司还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都将往更加规范的、市场化的方向发展。

今年已有56家城投“退平台”

集中于浙江、江苏

从过去十多年历史来看,几乎每隔五到六年,就有一轮城投公司退出政府融资平台的阶段性高峰期。

马泓表示,由于城投债期限类别中,占比较高的是3-5年期和5-7年期债券,因此在漫长的地方债去化过程中,往往会阶段性较为集中的出现城投公司存量债务兑付完成后,逐渐退出地方融资平台的现象。

根据安信固收统计,2010年以来共有3366家城投涉及“退平台”公告,2011年为退出高峰。2011年“退平台”城投数量为1453家,2012年后,逐年回落至较低水平。2016年起“退平台”城投数量出现小幅上升并在2019年达到小高峰。2022年,“退平台”城投数量为111家,相比2021年的65家有所增多。

进入2023年,城投公司“退平台”依然在加速进行。

除了苏州市相城区公布11家城投企业“退平台”,今年1月3日,南通市人民政府网站也发布了4家公司退出政府融资平台的公告,具体为南通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南通滨江投资有限公司、南通市东港排水有限公司、南通沪通铁路大桥控股有限公司。其中南通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为今年城投退平台首例。

此后,1月16日,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南通万洲贸易有限公司等退出政府融资平台的公告》。南通万洲贸易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转型市场化运行,自公告之日起退出政府融资平台,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企业的融资为企业自主行为。

据相关机构统计,截至2月10日,2023年已有56家城投公司涉及“退平台”公告,其中多数发生在江苏省。据机构研究显示,从2010年以来,浙江省和江苏省是城投公司“退平台”的高发地。

“这与过去十多年这两个省份经济发展需要有着密切的关系。”马泓表示,根据当前地方债存量占比来看,江苏和浙江两个省份的城投债余额占比排在前两名,截至2023年2月末,江苏省城投债存量规模为2.84万亿元、浙江省为1.92万亿元,合计4.75万亿元,占到全国地方债存量34.6%,因此这两个省份是全国最集中、退平台的城投数量最多的地区。

城投市场化转型仍需时间

城投公司退出政府融资平台、转型为市场化运作的国有企业,从地方政府角度出发,最大的帮助是化解地方隐形债务,城投企业“退平台”也是积极响应监管要求的表现。

此外,东北固收在其研究报告中表示,城投公司“退平台”有利于其市场化转型。随着城市基建进程放缓,城投公司的公益性业务缩减。为了城投公司可持续发展,目前迫切需要市场化转型,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的城投公司,发展市场化业务更能获取现金流并丰富自身业务结构。

不过,中证鹏元在研究报告中也表示,部分城投退出政府融资平台,更多的只是在名义上、合规上、法理上往市场化方向努力。业务层面实质性和政府进行明确切割分离仍有待努力,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尚处于初步探索阶段。

2022年各地城投平台和地方国企托底拿地也证明了此点。据中指数据统计,2022年拿地面积百强企业中,地方城投公司就有71个,超过2021年的3倍;2022年拿地金额百强企业中,地方城投则占比32%,相比2021年同期增长了26个百分点。而据克而瑞统计,2022年整体集中供地有近50%的地块被城投企业收入囊中。

不过,城投企业托底拿地后项目开发积极性并不高。有数据统计表明,截至2022年12月,2021年成交的地块有67%开工,2022年成交的地块有31%开工,但2021年和2022年城投所拿地块的开工率仅为38%和8%,远低于整体的开工进度。

城投公司虽不能直接替政府融资,但一定情况下仍需要配合政府相关举措。

信达证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李一爽认为,基于历史的原因,城投公司与地方政府之间可能仍然存在较多的业务和资金往来,其市场化转型需要一定的培育时间和过程,短期内或难以彻底和地方政府信用切割,城投公司退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更多或系形式上的公告。但从长期来看,城投公司实质退出融资平台是大势所趋。自身信用资质强,经营性业务发展好的城投公司或率先脱离政府信用,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是对于信用资质比较弱的平台来说,未来逐渐脱离政府信用,融资压力或越来越大,信用风险或增加。

马泓则认为,城投公司“退平台”后,从长期角度来看,应当持续推进财税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强化地方政府治理能力,完善债务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地方财税能力,逐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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