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5月1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为行业标准的《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与质量评价标准》(CJJ/T 126-2022)开始实施,原标准《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与评价标准》(CJJ/T 126-2008)同时废止。新标准在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划分、作业要求、质量评价以及道路清洁度评价等方面进行了修订。那么,具体变化的内容有哪些?重点在哪里?


本报特邀标准修订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北京市城市管理研究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崔华胜对标准的变化进行梳理和解读,以便于各地更好地执行新标准,不断提升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本专题将分两期对新行业标准进行解读。


新标准与原标准的对比解析(上)


经标准编制组的广泛调查研究,总结各地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与质量评价标准》修订出台,与原行业标准《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与评价标准》相比,在术语体系、分级标准、作业工艺、作业参数、考评体系等都有所修改和增补。调整变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调整了标准名称


原标准名称重点强调了对于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的质量要求及评价,新标准修订后,加入了推荐性作业工艺,增加了环境保护、作业安全、作业参数等要求,原标准名称与修订后标准内容存在偏差,因此本次修订将标准名称修改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与质量评价标准》。


修改了标准术语体系


新标准仍然保留了原标准中将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按照作业目的及流程顺序划分为道路清扫作业和道路保洁作业两类的表述。同时,由于原标准的术语中对于具体作业方式涵盖不全面,本次修订从每种作业方式使用的作业机具出发,增补完善了术语体系。总体上将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方式分为机械化作业和人工作业。机械化作业包括:机械扫路(使用扫路车,其中使用纯吸式扫路车的作业单独定义为机械吸尘)、机械洗扫(使用洗扫车)、机械清洗(使用洒水车或清洗车)、机械洒水和喷雾(使用洒水车)。各种作业方式在用于道路清扫作业时,就是机械化清扫作业;用于道路保洁作业时就是机械化保洁作业,机械化清扫作业与机械化保洁作业在作业方式上可以相同,但在作业参数上显著不同。本次修订还提出了组合作业工艺的概念,提倡多种作业方式协同,达到最佳的作业效果。修订术语后,作业方式涵盖更为完整,所用作业机具更加明确。


完善了道路清扫保洁分级


清扫保洁等级主要根据道路所在位置的政治性、重要性和公共性程度进行划分,不以道路功能类别作为划分唯一性条件,因为道路功能类别与清扫保洁质量要求无必然关系。另外,考虑到原标准划分“二级”、“三级”重要性无明显区别、划分标准区分不明显,将其合并变更为“二级”。原“四级”变更为“三级”。减少了道路清扫保洁等级更便于管理。同时,新标准细化了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划分依据,方便管理部门及作业单位对照划分作业等级。


增加了作业安全要求


近年来道路清扫保洁作业事故频发,与安全警示、安全防护不当有一定关系,因此,新修订的标准对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安全提出了要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应配备如箭头灯、顶灯、防撞标志等明显的安全警示灯具、标志设备以保证作业时的交通安全。道路清扫保洁作业人员应穿着警示服,并配备安全辅助工具(如锥筒等)。另外,试验表明,部分劣质警示服逆反射系数不足相关标准限值的50%,反光效果极差,无法起到警示作用,因此本条文提出警示服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职业用高可视性警示服》GB 20653的规定。


明确了道路抑尘剂的使用


道路抑尘剂是2008年后开始应用于路面的一种化学制剂,通过凝并、黏结等作用迅速捕捉并将微粒粉尘牢牢吸附,干燥后可在粉尘表面固化成膜,具有很强的抑尘、防尘的作用。抑尘剂虽然可通过固化路面尘土达到抑制道路扬尘的目的,但是并不能够有效去除道路尘土,长期使用而不清理,会导致路面发黄,严重影响观感,不符合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维护道路清洁容貌”的总原则。冬季大量使用抑尘剂,在路面累积后浓度上升,有可能导致路面抗滑能力下降,造成交通事故。从道路清扫保洁的目的来讲,不应大面积使用抑尘剂,但是,对于道路尘土污染较严重的路面,为了在全面的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前减少路面扬尘污染,使用抑尘剂有一定合理性。因此,本次修订强调了抑尘剂使用期间也应正常开展日常道路清扫保洁作业,防止使用抑尘剂后不进行清理,路面尘土长时间累积影响道路容貌及交通安全。


增加了推荐性组合作业工艺


研究表明,不同作业方式对于路面上不同污染物的去除效果有明显差异。为达到良好的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效果,应采用多种机械、人工作业方式组合的作业工艺流程。


机械洗扫对于去除路面上各类污染物均具有较好的效果,特别是对于路面尘土,具有高于其它作业方式的去除率,因此应作为一种主要的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方式。但是,机械洗扫要达到良好的作业效果,作业速度很慢,对道路交通影响较大,宜在车流量小的时间段作业,因此推荐工艺中将其作为道路清扫的主要手段。机械洗扫作业宽度一般为3.5m左右,可覆盖一条车道,由于其作业油耗较大,且作业速度慢,如果所有车道全部采用机械洗扫,作业效率较低,能耗较大。因此,组合作业工艺中推荐在机械洗扫前开展机械清洗作业,并覆盖全部车道,机械清洗使用高压水流将中间车道的污染物冲刷到最外侧车道和最内侧车道,并软化路面上压实的污染物,后续机械洗扫作业只需清洁最外侧车道和最内侧车道,这种作业方式可达到良好的作业效果,同时作业效率高,能耗较低。


机动车道保洁方面,推荐采用机械扫路的方式。机械扫路可以较快速的去除可见垃圾,但对于道路尘土去除率较低,更适宜道路保洁作业。


在缺水地区,无法大面积使用机械洗扫、机械清洗作业,本次修订还推荐了另一种组合作业工艺,即使用机械吸尘的作业方式替代机械清洗和机械洗扫的组合。机械吸尘虽然对于道路尘土去除率不如机械洗扫,但相比于其它作业方式具有较高的尘土去除率。机械吸尘作业过程中不需用水,用这种作业方式替代机械清洗和机械洗扫的组合,即节约用水又可取得较好的作业效果。由于机械吸尘作业速度高于机械洗扫,且作业油耗较低,而缺水地区又难以使用机械清洗作业将中间车道的垃圾清理到最外侧车道和最内侧车道,因此可使用机械吸尘作业应覆盖全部机动车道,以取得较好的效果。


作业时间方面,道路清扫作业是全面的清洁作业,速度较慢,对道路交通及行人影响较大,应避开人流和车流高峰,推荐在凌晨进行,对于道路交通状况较好的地区,也可选择其它时间段进行。道路保洁作业是保持性的清洁作业,应具有持续性,推荐在日间巡回作业。


推荐作业工艺中未推荐使用机械洒水和喷雾,是因为洒水及喷雾不能起到去除路面污染物的作用,只能起到抑止道路扬尘及防暑作用。根据研究,机械洒水抑尘的有效时间约为30min,机械喷雾抑尘有效时间约为10min,有效时间较短,且作业时还会影响道路交通,因此不推荐作为标准的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工艺内容,可以作为临时抑尘作业。


推荐雨后及时开展机械洗扫作业,降雨可将漂浮于空气中的颗粒物沉降到地面,相当于一次大面积的高空自然降尘作业,其效果远好于人工进行喷雾降尘。对于沉降到地面的颗粒物应及时进行清理收集,避免其在地面干燥后被车辆、气流扰动形成扬尘,再次污染空气。另一方面,降雨有可能将绿化带填土冲刷道路面上,应在其板结前及时清理。此外,降雨还可浸润软化路面上积存的尘土,使其更容易清理。现有机械化作业方式中,机械洗扫污染物去除率高,不受路面积水影响,适于雨后作业使用。

明确了核心作业参数要求


作业参数是影响作业效果的关键因素之一,作业参数很多,其中最核心的是作业速度、机械清洗的水压及机械洗扫污水回收率。

道路清扫以达到全面路面洁净为目的,试验表明,机械化作业设备速度过快严重影响作业效果,无法起到全面有效清洁的作用。以机械洗扫为例:当作业速度小于5km/h时,其污染物去除率最高可达到97%;当速度达到6km/h时,其污染物去除率下降到90%左右;当速度超过8km/h时,其污染物去除率降低到80%左右,作业效果大大降低。道路保洁作业在日间进行,作业速度过低对道路交通影响较大,但设备作业速度高于15km/h同样会导致作业效果的明显下降。规定机械洒水及喷雾作业速度不应高于20km/h,是为了减少作业对行人及交通造成的不利影响。


水压是对机械清洗喷水设备节水和作业效果的基本要求,机械清洗作业其作业目标为使用较高压力冲刷路面,将污染物尽量赶至易于收集的位置,方便后续作业,为达到较好的作业效果,应使用较高水压。机械洒水作业不能清除路面污染物,只能作为夏季防暑降温,以及严重污染路段临时性抑尘手段,因机械洒水一般为日间作业,为确保不对车辆、行人通行造成严重影响,应采用较低的水压作业。


机械洗扫使用的洗扫车,其原理是通过高压水冲洗地面,使地面上的污染物与喷出的清水混合形成一个污水层,再通过吸盘将污水层吸走,从而达到深度清洁路面的目的。因此,要达到良好的作业效果,污水回收率应至少达到大于45%的要求。如果污水回收率较低,则路面污染物虽然被高压水流冲刷移动,但并没有被吸走,仍然留在路面上,不能达到较好的作业效果。

 中国建设报中国市容环卫王庆 崔华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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